46:“先富”装逼的“正义性” (第2/3页)
场瞬间安静下来,所有目光都聚焦在王盛脸上。
王盛似乎早有预料,神色不变,缓缓答道:“这位记者同志,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先富’是改革开放政策的直接成果和功绩证明。
总设计师说过,‘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他们通过合法经营、辛勤劳动创造了财富,这本身是值得肯定的。其次,您提到的‘挥霍’,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他们的消费,比如购买我们的‘婚庆电影’服务,拉动了摄影设备租赁、胶片生产、人员就业、甚至本地餐饮住宿旅游等一系列消费,这笔钱进入了市场循环,转化为了其他劳动者的收入和国家的税收,这能叫资源错配吗?这恰恰是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他顿了顿,语气加重:“至于道德,我认为,只要财富来源正当,依法纳税,其消费选择属于个人自由。我们不能用平均主义的尺子去衡量每一个先富者的消费行为。
他们追求更高品质、更具个性化的服务,是社会进步和市场需求多元化的体现,也在客观上催生了新的产业和服务升级,比如我们盛影传媒尝试做的这件事。”
又一位女记者追问:“但这种动辄数十万的消费,极易引发社会攀比心理和普通人的焦虑感,您不觉得这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吗?”
“攀比和焦虑,根源在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保障体系仍在完善中,而不应简单归咎于先富者的消费本身。”
王盛应对自如:“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相反,我们应该看到,先富者的消费,为市场提供了高端样本,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最终会带动相关行业水平和收入的整体提升,惠及更多人。就像当年有人先买了彩电,后来彩电才走进千家万户。这是一个过程。”
“王总,您是否认为这种‘炫耀性消费’是合理的?”另一个声音问道。
王盛当然不会承认这套说辞的本质是为了给陈老板这样的客户提供一个能端上台面、听起来冠冕堂皇的花钱理由,消除他们可能存在的心理负担,甚至让他们觉得自己的消费行为是“光荣”的、是“有贡献”的。
商业的本质,有时候就是需要一些漂亮的包装和叙事。
王盛立即纠正该名记者的提问:“我更愿意称之为‘展示性消费’或‘品质型消费’。合理与否,关键在于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创造了真实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如果一项消费能带来情感满足、促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拉动就业和税收,即使它价格高昂,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它的‘正义性’就体现在这里。而‘有限性’,则在于我们也要关注社会公平,倡导先富者通过慈善、投资等方式回馈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但这与他们的正当消费并不矛盾。”
王盛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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