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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茧 第九章 商会

    破茧 第九章 商会 (第1/3页)

    三天后,江城商会春季酒会。

    林晚秋站在酒店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鎏金匾额——“江城大饭店”五个字在夕阳下泛着陈旧的光。这座十二层的大楼是江城最高的建筑,也是九五年这座城市唯一的星级酒店。

    她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的西装外套,是上个月在旧货市场淘来的,八块钱。里面搭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领口翻出来,熨得一丝不苟。头发没有像从前那样盘成老气的发髻,而是利落地扎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一双沉静的眼睛。

    王婶说她这身打扮“像电视里的女干部”。

    林晚秋觉得这就够了。她不是来比美的,是来认识人的。

    江城商会的春季酒会,说是“酒会”,其实就是本地生意人的联谊。做建材的、做药材的、做运输的,各行各业的人聚在一起,喝酒递烟换名片。她做药材生意,需要一个稳定的渠道——县里的药材市场货源不稳定,价格波动大,如果能在这里搭上省城的供应商,利润至少能翻三成。

    她花了二十块钱买了这张入场券。

    二十块钱,在九五年够一个普通家庭吃三天。林晚秋付钱的时候,收据上的数字让她肉疼了一瞬,但她很快告诉自己:这钱必须花。

    前世她在沈家待了六年,见过沈知远是怎么做生意的——他从来不在酒桌上谈正事,真正要紧的事,都是在走廊里、阳台边、洗手间外面,三言两语就敲定了。那些点头哈腰递名片的,反而是最不入流的。

    她今天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能在走廊里说上三句话的人。

    大厅里已经聚了不少人。男人们大多穿着深色西装,女宾寥寥无几,零星几个也都是挽着男伴的胳膊,穿金戴银,笑得矜持而空洞。林晚秋独身一人走进来,藏青色的西装在一众深色里并不扎眼,但那张年轻干净的脸和那双过于平静的眼睛,还是让几个站在门口的老板多看了两眼。

    她没有理会那些目光,径直走向角落的茶歇台,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

    “一个人来的?”

    身后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林晚秋回头,看到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端着酒杯站在她身后,西装料子不错,但袖口的商标没有拆,像是刚买的。他打量她的眼神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兴趣,像是在看一件摆在橱窗里的商品。

    “来做生意。”林晚秋的回答简短而冷淡。

    “做生意?”男人笑了,“小姑娘,这里可不是菜市场。你卖什么的?”

    “药材。”

    “药材好啊。”男人往她身边凑了半步,压低声音,“我姓刘,刘德胜,做医疗器械的。药材和医疗器械是一家嘛,要不要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

    他的手很自然地往她肩膀上搭。

    林晚秋往旁边让了一步,那只手落了空。

    “刘总,”她的声音不高不低,刚好够周围几个人听见,“我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交朋友的。您要是对药材生意没兴趣,就不耽误您时间了。”

    刘德胜的脸色变了变。周围有人看过来,他干笑一声,讪讪地收回手,嘴里嘟囔了一句“不识抬举”,转身走了。

    林晚秋端起白开水喝了一口,手指微微收紧。

    她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前世在沈家,沈知远带她参加应酬,那些老板们看她的眼神,跟刘德胜一模一样——不是看一个人,是看一件属于沈知远的东西。那时候她只能低头忍着,指甲掐进掌心,脸上还要挂着笑。

    现在不用了。

    “说得好。”

    一个女声从旁边传来。

    林晚秋侧头,看到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靠在茶歇台边上,手里夹着一支没点的烟。她穿一件墨绿色的丝绒连衣裙,剪裁合体,气质干练,和这满屋子花枝招展的女宾格格不入。

    “这地方的女人分两种,”那女人把烟叼在嘴里,掏出打火机又放下,像是在克制烟瘾,“一种是跟着男人来的,负责笑和敬酒。另一种是来找男人推销自己的,穿得比第一种还花哨。你哪种都不是。”

    林晚秋看着她,忽然认出来了。

    前世她见过这个女人一次——在沈知远公司的年会上,她是唯一一个不穿裙子穿西裤的女宾,坐在主桌上,沈知远亲自给她敬酒。后来她听沈知远提过一嘴,说这个女人姓赵,是个律师,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在省城很有名。

    赵律师。前世她会在三个月后的一个雨天来找自己。

    “林晚秋。”她主动伸出手。

    “赵岚。”对方握了握她的手,手掌干燥有力,“我观察你五分钟了。你拒绝刘德胜那三句话,够我记一辈子——‘我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交朋友的’。在这地方敢这么说话的女人,你是第二个。”

    “第一个是你?”

    赵岚笑了,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第一个是我。不过我说的是‘我是来打官司的,不是来陪酒的’。”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了。

    “你找谁?”赵岚问。

    “省城药材公司的孙总。有人告诉我他今晚会来。”

    赵岚朝大厅另一头努了努下巴。“那边,穿灰色中山装的那个。不过他身边围了五个人,你挤不进去。”

    林晚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孙总五十来岁,头发花白,正被几个老板围着敬酒,脸上挂着应酬的笑。确实挤不进去。

    “等。”林晚秋说,“他会出来透气的。”

    赵岚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多了几分欣赏。“你倒是沉得住气。”

    “急也挤不进去。”

    两人靠在茶歇台边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赵岚是省城人,这次来江城是接一个案子——一个被丈夫家暴的女人,想离婚,婆家不放人,娘家人收了彩礼不想退,闹到了法院。

    “那女人被打断了两根肋骨,”赵岚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夹烟的手指捏紧了,“婆家说她‘不守妇道’,法院调解员劝她‘回家好好过日子’。我接了案子,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人说我‘小题大做’。”

    “后来呢?”

    “还在打。”赵岚把烟塞回口袋里,“你呢?离婚了?”

    林晚秋没有问对方怎么知道的。赵岚是律师,看人准。她点了点头。

    “离得干净吗?”

    “净身出户。”

    赵岚的眉毛挑了一下。“净身出户?你?”

    “我主动提的。”

    赵岚沉默了两秒,然后笑了。那笑容里有意外,也有几分敬意。“我经手的离婚案,十个女人里有九个是被婆家扒光了踢出来的。主动净身出户的,你是头一个。为什么?”

    “因为有些东西比钱重要。”

    赵岚没有追问,但看她的眼神变了。那种眼神不是同情,是同行者之间的打量和认可。

    大厅那头传来一阵骚动。

    林晚秋抬头,看到门口进来几个人。走在最前面的是沈知远,深灰色西装,头发梳得锃亮,脸上挂着那种她再熟悉不过的社交笑容——微微颔首,嘴角弧度精准,既不过分热情也不显得冷淡,是他在镜子前练过无数遍的表情。

    他胳膊上挽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V领,腰收得很细,头发烫成大波浪披在肩上,耳垂上两颗珍珠耳环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露出一排细白的牙齿,整个人像一株被精心养护的温室花朵。

    苏晚晴。

    林晚秋握着玻璃杯的手指微微收紧,又松开了。

    前世她在沈知远的手机里看过苏晚晴的照片。那时候她刚生下孩子不久,身材走样,脸上长斑,沈知远开始晚归。有一天他洗澡时手机落在客厅,屏幕亮了一下,她看到了——“晚晴”两个字,和一个笑靥如花的头像。

    她把手机放回去,什么都没问。因为问了也没用。

    后来她才知道,苏晚晴是沈知远的大学同学,初恋。两人因为沈家安排的婚事被迫分手,苏晚晴出国,沈知远娶了她。婚后六年,他们一直有联系。离婚的消息传出去不到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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