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8章这都是从哪找来的阴间题? (第3/3页)
穷人要是为了自保打了他们的狗,打了他们,他们能把穷人告得倾家荡产,甚至倒打一耙说穷人惊吓了他们的爱犬!
韩慎看着试卷上的要求判丙故意伤害,索要巨额赔偿这一行大字,嘴角勾起一抹极其冷酷且愤怒的弧度。
“赔偿?”
“我赔你祖宗十八代!”
韩慎一把抓起毛笔,蘸饱了浓墨。
此刻的他根本不是在答题,而是在代替大乾千千万万被恶犬,恶霸欺压过的百姓,宣泄着最纯粹的怒火与公正!
“学生以为,丙不但无罪,不仅不该赔偿,县令还应当堂对丙发放赏银,嘉奖其见义勇为之壮举!”
“反观妇人甲,简直是荒谬至极,倒打一耙!”
韩慎笔走龙蛇,杀气腾腾。
“烈犬及腰,不戴口笼而入闹市,此犬已非畜生,乃是悬于百姓头顶之致命凶器!”
“甲身为犬主,未能控其凶器,而致使幼童遇险,甲便是这场杀戮的始作俑者!”
“此时的甲,手中握着的不是狗绳,而是杀人的刀柄!”
“丙一拳将其击倒,夺下绳索,这不是殴打良家妇人,这叫‘夺刃救人’!”
“学生以为,擒贼先擒王!”
“不打你,难道眼睁睁看着孩子被你的凶器咬死?!”
韩慎的眼眶发红。
他越写越快,越写越觉得酣畅淋漓。
“甲受重击破相,纯属咎由自取,那是她为自己违法牵狗付出的代价!”
“甲竟还有脸状告丙毁其名节?”
“我呸!”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学生若为县令,定当驳回其所有无理诉求!”
“不仅如此,学生还要反过来治甲的罪!”
“依大乾律,甲违禁纵容烈犬入市,险酿人命,此乃危害公共安宁之重罪!”
“甲当重打三十大板,枷号示众三日,并将烈犬当堂杖杀,以儆效尤!”
写到最后。
韩慎挺直腰板,周身的锋锐之气近乎刺破天穹。
他在卷子的最末尾,重重地砸下了一句振聋发聩的断词。
“狗仗人势,人仗狗威!”
“打人即是打狗,救人即是救世!”
“若判英雄有罪赔偿,那以后大乾街头,将烈犬横行,只剩满地死尸与看客!”
“我大乾律法,绝不能让作恶者肆无忌惮,更绝不能让行善救人者流血又流泪!!!”
pS:(叠甲,作者君自己养了一只大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