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七章 东亚规划(下) (第1/3页)
由南到北,为瀛洲郡(九州岛全域、周边小岛,如壹岐、对马,琉球群岛)、扶桑郡(本州岛西部、四国岛)、东莱郡(本州岛东部,关东、东北地区)、玄菟郡(北海道岛及周边岛屿,此时大秦称为‘北溟之地’)。
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都各自分为南北两位王爵。
即便是亲儿子,权力制衡也是必须的,而且多少也能互相帮衬着点。
目前嬴政准备将王爵分为三等,为亲王,郡王,以及县王。
亲王一般会配有独立的封国,最开始是最苦的,去的都是那些远离中原、环境恶劣、亟待开发的蛮荒之地,如海外的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
但是相对的,为了激励他们开疆拓土,嬴政也把封国内所有权力都下放给他们,军事、人事任免、财政赋税征收与使用、律法,全部都给,赋予他们极大的自主权。
嬴政对于封国的要求并不多,核心是文化和制度的统一。
只要封国施行帝国的律法和制度(大致上相同就行),说同样的语言,用同样的文字,诸般器物规制与中原相同。
确保文化上的向心力,其他的权力都给藩王,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去建设。
允许建立自己独立的行政体系,允许王国宫室百官同制京师,除了名号略低于中央官职,其他几乎完全复制中央的制度,给予他们足够的体面和权力。
至于对藩王自身的责任要求,则相对宽松但必须遵守。
要求他们参与帝国祭祀、遵守宗法制度服从嫡系、尊崇皇帝、服从中央政令(仅限于帝国大方向上的决策)、按期朝觐述职(非特殊情况不必亲往,可派代表)。
缴纳象征性的贡赋(前期为了帮助封国建设,中央回赐的资源往往比贡赋更多),在需要时提供少量劳役(基本用不上),最重要的责任是拱卫皇室和随从征伐(象征性的出兵)。
为了最大限度地激发藩王的干劲,确保他们真心投入封地的建设和扩张,暂时全部实行世袭罔替、累世不减爵的制度,让他们的子孙后代都能享受到这份荣耀和富贵。
至于以后要不要行汉朝那样的推恩之举,逐步削弱藩王权力,那就是后世子孙的事情了,由他们根据当时的局势决定。
这样下来,用不了三代人,这些被分封出去的皇室血脉和他们的封地,就足矣彻底吸纳新收之地,将其牢牢地纳入帝国的体系之中。
无论如何,反正肉是烂到自家锅里了。
至于郡王,那就没有独立的封国了,分封基本都是一郡之地,或者说不是分封了,只是当地最高监察长官以及应急长官。
去的也是现在相对蛮荒、亟待开发之地。但通常在中原周边或内地边远郡县。
郡王的权力就小得多了,虽然执掌一郡军政大权,但是赋税财政和人事任免权,都由中央管理和决定,受到中央的严格控制。
他们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对封国内的官员有举劾权和监察权,可以向中央建议任免地方官,但无直接任免权。
有节制地方军事权,可以节制地方军队,但是需中央授权才能调动军队或动兵作战。
暂时也是世袭罔替,累世不减爵,给予他们稳定的地位和利益。
至于县王,那就是最末等的王爵了。基本是用来安置那些母族出身卑微、人品不行、能力不行,或者犯了小过错的儿子。
他们只享有俸禄,没有实际的封地和权力,就像米虫一样,让他们富贵一生也就是了。
至于他们自己想做点什么,无论是从政还是经商,也都由着他们,但是成就高低就只看他自己本事了,朝廷不会给予额外帮助。
即便赐予封地,也不过一县或者数县,权力也不大,主要起到应急和监察作用,爵位一般会每代递减,逐步降为侯、伯等。
那种做米虫的县王,如果没有被赐予封地的,朝廷也不禁止他们做些别的事情。
想做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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