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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在中国,在美国

    第73章 在中国,在美国 (第1/3页)

    余切是个什么样的人?

    矛盾的人。

    眦睚必报,作风大度;有乡土情结,但关心哥伦比亚的屠杀案;交友广泛,但并不缺少敌人。

    顾华说他是个不可理喻的人。

    余光钟是个既可看作普通作家,又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当局态度的人物,他毕竟是台师大的校长。余切果断拒绝余光钟的邀约,让他们刷新了对余切的认知。

    他们忽然想起来,有这样一件事情很有趣:

    在他们的三次辩论中,不可避免会提到一些岛内的富商、政客,他们想要解释其中的“苦衷”,但余切一向是不屑一顾,因为余切态度这么明显,迫使他们也不得不在这种话题上闭嘴,以免被以为是唱双簧,被牵连。

    席慕容虽然名字古风古雅,但她却是如假包换的蒙族人。席慕容这个名字来自于她蒙语名字的音译。

    席慕容也爱她的家乡,但当她追忆伟人成吉思汗,开始哽咽,开始谈论自己也是“高原的孩子”时,“我的外祖母是黄金家族的后裔”,我今后要为草原写赞歌,为成吉思汗写长诗时……余切就冷不丁忽然问,“那么,你给川省写了多少诗?”

    他就像一个判官一样,忽然拿起惊堂木。

    众所周知,席慕容从小在川高官大,七岁之后才飞到港地,后移居到岛内。

    她迄今为止从未见过草原。但她是一个草原诗人。

    这是人之常情,写乡土的人多爆了,写尽了。

    席慕容当场傻眼,然后道:“我离开川省时才六岁,我在那的时间不长。而草原,是我的民族,我身上流着的血。”

    “我赞成你。我们都应当为了自己的血脉而书写。”余切说,“但是,你也给日本写了诗,你给比利时写了诗,唯独没有最开始养你的地方,此话怎解?”

    席慕容面红耳赤,只能改口道:“我以后也会怀念生我养我的地方的!”

    余切大笑起来:“我期望在看到你更多的作品。”

    其他内地的编辑看到余切笑了,于是也跟着哈哈大笑。

    二段笑!

    还是不能做到我口说我心啊。

    李傲和余光钟两人对视后,面面相觑。现在他们更觉得《世界日报》上那个洋记者写的靠谱:普罗米修斯虽然为人间盗来圣火,但归根结底,他的力量仍然远远超过于普通人。

    尽管有时候表现出怜悯之心,但普罗米修斯只愿意以他自己的方式使用圣火。这是属于神灵才有资格的固执。

    诗人拜伦出生于贵族世家,一辈子和国王作斗争,西方正在殖民东方,拜伦写了诗剧《该隐》,这里面一反常态,他开始质疑上帝的对人类和万物的仁慈,而大反派“该隐”是不愿做上帝的觉醒奴隶,是骄傲的叛逆者。

    这么说来,拜伦岂不是个自由派?

    恰恰相反,拜伦结婚之后,妻子准备用孩子的亲情来改造拜伦“偏激的思想”,拜伦立刻表现出大家长的权威来,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他唯我独尊。

    为了证明自己没错,拜伦甚至参与了真正的战争,并最终死在那里。于是,希腊将其称为伟人,英国政府也捏着鼻子承认这个“反动派”是世纪诗人。

    所以,顾华说的不完全错。余光钟和李傲现在有些后知后觉:他们原先只在岛内看余切的,并没有见过真人。

    现在发觉,余切只愿意有一种方式来创作文学,那就是按照他的方式。长期下去,要么他说怎样就怎样,要么就只好与他为敌。而后者在碰壁之后,往往不得不回到前者。

    这当然是余切性格中暴戾、独裁的一面,然而这些负面因素,似乎更为他的文学之路提供了保障。

    毕竟文学是“俺寻思之力”,只要你敢想,想成,敢做,做成,那些负面因素都会变成先见之明。

    访问团在盛誉中离开美国,诸多华人名流来送行,“伟大的接触”频繁出现在新闻头条上,这些影响在之后逐渐显现。

    文学研究所召开第二届作家培训班,到现在已经接近于毕业。其中不少人的研究内容是余切的,《2666》因为其写作技巧的丰富,被学院派认为是当今的集大成者。

    “只要学了这一本书,学明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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