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什么借钱?这不是诈骗吗? (第2/3页)
给我一次性还清了,否则后果自负。”
张耀阳:“后果自负?呵呵!你还想吓死我啊?不是林北你是不是送了几个人进去,给你能的都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你是什么货色别人不知道难道我还不清楚?你忘了上学的时候你是个什么样子?当时你不就是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老弟一个么,要不是我罩着你,你在高中不知道要挨多少打!现在你还跟我这儿牛逼起来了,你是那个吗?你行吗?”
林北:“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也不跟不是我朋友的人开玩笑。你最好按时还钱,一切都还有转圜的余地,可你要是非得执迷不悟,那你可别怪我不念曾经的交情。”
张耀阳:“还是在吓唬我,你真当我不懂法啊?你真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懂法?还不念旧情……吓死我了。这事儿扯破大天了也不过就是个民事纠纷而已,最坏最坏的结果,也无外乎让我还钱罢了,还能咋地?你不会是说你要把我送进去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吹牛逼不打草稿真的好吗?所以别踏马来吓唬老子,别人怕你,我可不怕。别人叫你一声网络刑部尚书,你还真拿自己当个大官儿了?咋地法律是你写的啊,还是你有最终解释权啊?求起诉,好吧,你爱上哪告上哪告,我等着你的法院传票,我倒要看看,你能把老子怎么地!”
张耀阳非常嚣张。
有恃无恐。
而他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底气,完全不在乎林北的警告,根本不把拥有那么恐怖战绩的林北放在眼里。
完全是因为,张耀阳觉得自己毫无刑事风险。
毕竟,
在他看来,自己跟林北完全就是普通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
说白了,这就是民事纠纷。
打官司也只是民事官司。
而民事官司败诉的结果也无非是民事方面的事情,无外乎赔钱啦,道歉啦,还钱啦之类的。
这有啥呢?
对于张耀阳来说,打官司败诉最坏的结果,无非也就是还钱而已。
这根本就是毫无风险。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想起诉就起诉去好了。
大不了老子败诉了还你钱呗。
不对,败诉一次老子还可以上诉,即便上诉也失败了,我就是不还钱你能拿我怎么地?
强制执行?
呵呵!
反正我就是没钱,你执行也没得执行。
气死你。
也拿不到钱。
你胜诉,还是拿不到钱。
你能拿我怎么样?
这就是张耀阳的想法。
只能说,人不要脸是真的可以天下无敌。
但他却不知道,有时候自己以为是单纯的民事纠纷,但实际上,很可能……已经是刑事案的范畴了。
张耀阳以为自己就是单纯的借钱。
殊不知,在林北看来这特么叫“诈骗”!
没错就是诈骗。
刑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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